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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萧看她这副样子,心里有些小小的躁动。原谅他,完全是雄性生物对异性的本能反应。
雪瑞闭着眼睛摇了摇头,发丝飞扬,顿时有一阵清香扑鼻而来。
“知道自己今天要做任务还洗头打扮了,这么香。”林萧调侃了一句。
“......下流。”雪瑞咬着嘴唇低低应了一声,如果是其他人敢这么跟她说话,自己一定会召唤出熊二将对方一巴掌拍死——熊二是自己宠物的昵称,一头体重2000磅的变异冰原北极熊。因为环境干燥闷热,经常处于暴躁状态,战力常期爆表。
“你还穿高跟鞋,这不是自己给自己增加难度吗?”林萧嘿嘿笑了一声,往下看去,发现那修长匀称的长腿下正是一双很漂亮的女士高跟鞋……
“能不说这些吗?”雪瑞额头上已经有了黑线。
“你们女人真是奇怪,话说你听过那个故事吗?”林萧继续说道。
雪瑞不回答,估计在开启声音过滤模式。
林萧自顾自地说:“是一个老故事了。说是有一个女人对生活感到厌倦决定去自杀。”
“一开始她打算跳楼,可是想到自己跳楼后浑身血浆身体变形,上报纸后会丑不堪言,于是放弃了跳楼的想法。接着她想要去上吊,可上吊舌头会伸出来,整个人脸色会很难看,打粉都盖不住,她死后可不想被那些所谓的闺蜜碧池嘲笑,于是放弃了上吊的想法,最后她决定吃安眠药,吃大剂量的安眠药让自己一睡不醒。”
“这个办法非常好,当她打算吃下去的时候,心里又再想,既然要死了,为什么不漂漂亮亮的去死,自己卡里又不是没钱,买上那些自己平常不舍得买的衣服。于是她去逛街,买了很多很多自己喜欢的东西……回到家,她很开心,因为她终于穿上了自己想要的东西,她一开心,就没有厌世的感觉了,就又不想死了……”
“由此可以总结,一个女人的爱美之心是多么重要,简直就是她们的生命。”
这个故事比较老,却很好的诠释了女生们的内心,无论女性是一个怎样暗黑雅典娜的类型,终究是逃不出这个准则,爱美就是女人的生命。当然,这是生命在没有受到威胁的前提下。这也是都市里全都是美女,连个长相稍微平庸点儿的人都没有。
男人比身家比长短,女人比身材比长相,都是这个道理~~
当然,林萧也曾见过那些到了大学甚至大学毕业了都还不知道穿高跟鞋,用睫毛膏,穿裙子都没有勇气的女孩,这些女孩并不代表她们不爱美,只是那份打扮了也比不过别人的自卑、懒惰和想要自己能够赚钱再打扮自己的心情充斥在她们身上。
美是没有上限的,真正的美其实是尝试着改变,在别人看习惯了戴着厚厚眼镜、老色牛仔裤、旧毛衣的你时,突然有一天闪亮睫毛、隐形眼镜、头发清香柔顺、冬日亮色冬裙出现,这种眼前一亮没准就像丘比特之箭射中了那个你中意的人,而事实上这样的打扮也不会花多少钱,不需要追求什么牌子,仅仅是自信与打扮而已。
不能指望男人喜欢最朴质的你,觉得这样喜欢才是最真的。接纳质朴是热恋之后的事情,连恋爱都没开始,所有人都是下意识认为这个最朴质的你已经是最美丽的你了,这种朴质让别人心里徒增恐惧,害怕这个朴质的你背后还有更“朴质”的一面......
林萧絮絮叨叨说了半天,就在雪瑞满头黑线咬牙切齿要将这个男人踢下悬崖的时候,他突然咳嗽一声,满脸正气的道:“其实,我是一个坐怀不乱的人!”
“哼,得了便宜还卖乖。”雪瑞噗嗤一笑,心里反而有种如释重负的味道。至少这家伙不是一块木头,也没有强者的气势,和他在一起舒舒服服的,没有压抑紧张的感觉。这就足够了......